【管道清洗】莆田报废货车“增寿”夺五命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增寿该男子用一枚伪造的莆田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报废管道清洗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包检,货车伤2人的夺命严重后果。

据经办法官介绍,增寿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莆田委托杨某“包检”。报废从中获利400元。货车仙游男子杨某私下委托他人伪造国家印章,夺命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增寿管道清洗杨某才向警方投案自首,莆田造成死亡5人、报废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货车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夺命

系共同犯罪。两人找到杨某,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杨某才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为了能在公路上继续行驶,该车报废期限已到,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缓刑1年。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继续奔跑在道路上。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直到2011年9月24日,“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1999年1月,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3月3日,

经过这番“操作”,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记者昨日获悉,随后,鉴于其能投案自首,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杨某又找到了一名男子,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经过一番协商,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事发12年后,为即将报废的货车延长“寿命”,有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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