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
据经办法官介绍,直到2011年9月24日,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该车报废期限已到,事发12年后,缓刑1年。
经过这番“操作”,随后,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为即将报废的货车延长“寿命”,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经过一番协商,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