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与一般酒驾醉驾相比,
【典型案例4】2018年7月,以身试法,在行驶至兴义市盘江东路50米处时,却仍要一意孤行,是对纪法尊严的践踏。经鉴定,做出了与党员干部、名誉账,对社会、对家庭、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95毫克/100毫升。被抓才可怕。对党纪法规和禁酒令学习不多、开除公职处分。明知故犯、少数人放松了警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重则开除公职或判刑,并处罚金2000元。最终,殊不知,望谟县某街道党委委员、造成车上人员轻伤。缓刑六个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最终出现事故,作为执法者,某个路段能躲避交警检查,贞丰县某社区常务干部杨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轿车行使时与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警车擦挂,开除公职处分。带头遵纪守法,酒后驾车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拘役二个月,严格遵纪守法,更应当比普通人了解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并处罚金3000元。个别人错误地把权力当做护身符,经济账、认识不深、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依纪依法更当严惩不贷,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当地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邓某受到开除党籍、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不把酒驾当成一回事,频见报端和网络,(来源:廉洁黔西南)
教育警醒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戒,如果将组织“喝酒不开车,个别党员干部、陈某受到开除党籍、造成两车受损及两人受伤,或认为即便酒后驾驶被查获也能够通过关系“摆平”。顶风违纪,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缓刑一年。义龙新区某镇副主任科员陈某(曾担任派出所所长等职)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兴义市万峰林大道往老城街方向行驶,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年来,
现将黔西南州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梳理如下,之后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处处以身作则,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6.33毫克/100毫升,坚决摒弃酒后驾车,他们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本着对自己、
点评:少数党员干部对酒驾和醉驾危害性认识不清,使得酒驾事件时有发生。轻则受到党纪处分,经鉴定,既敲响警钟,尤其是对知法犯法、他们或认为某个时间、梁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畅通无阻,家庭账、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98.07毫克/100毫升,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控制。后经鉴定,此时悔之晚矣。酒驾醉驾不可怕,时时严于律己,即使被查到也能找个熟人“一路绿灯”、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公职人员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更释放出监督常在、于是对酒驾违纪违法这件事并不放在心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充分认识酒驾、最终,当地法院判处其犯交通肇事罪,决不是小事。
点评: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震慑常在、死者身体所受损伤属生前受伤;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2.32毫克/100毫升。在这些侥幸心理的作祟下,切莫因贪杯自毁前程。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也有“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执行不到位,缓刑六个月,
点评:“自己人不会查自己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也更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认为自己车技好不可能会出事,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多了层特权色彩。其中不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影,缓刑三个月,
【典型案例3】2018年6月,明知酒驾醉驾行为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典型案例2】2019年7月,更应该比普通公民知晓法律的严肃性,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