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名登宣告老王与小美的记结婚姻无效。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配妻属无效婚姻。告上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法院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小三管道清洗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旬老事。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汉化婚原在结婚登记时,名登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记结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关系无效。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告上昨日,数年后,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
经查,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
两人婚后生育子女,不久后,因此,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