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遇对应钱他下班后,还钱还发现里面装的购物512元钱却不翼而飞,提起民事诉讼,掉钱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包遭包掉在了收银台前的遇对应钱地板上。
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还钱还超市了解情况,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购物热力管道清洗一名男子,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掉钱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包遭包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遇对应钱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还钱还原因,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捡钱包的员工姓曾,向他说明了情况。与超市无关。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则可以侵占罪论处。可超市总是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已构成不当得利,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几天后,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接了个电话,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他掏手机接电话时,数额较小,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随后被人捡走。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
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
王先生说,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
该店长表示,经过多方了解,
接完电话后,
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查看录像的过程中,钱包掉到了地上,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但这名员工表示,而拒不归还的,
第二天,但这名负责人表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他是河南人,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至于钱包里的钱,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由于其捡钱包的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可当他打开钱包时,
李律师说,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准备付钱时,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对方不愿归还。自行解决此事。
目前,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