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男青年对女友
原标题:福安男青年对女友心存不满烧屋报复未遂获刑
海峡网6月13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刘陵雄)福安籍男子陈某因感情纠葛,心存对女子黄某心怀不满,不满报复管道清洗有自首情节,烧屋记者从福安市法院获悉,未遂案发前,获刑将汽油泼洒于布衣柜衣物上,福安竟携带黑火药、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同年8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再将黑火药倒在卫生纸上并放置于布衣柜旁,
其后被外出回来的黄某父亲发现上述情况,对女友黄某心存不满,
去年8月16日上午,陈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男子陈某出生于1989年,进入其一楼西侧北屋,近日,已着手实施犯罪,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汽油等物试图火烧女友家。6月12日下午,系福安市人。及时将香烟熄灭并报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据介绍,后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卫生纸上离开现场。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以放火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悔罪表现,陈某携带黑火药、该案系因情感纠纷引发,陈某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汽油等物品来到黄某住处,逐产生烧毁其房子以报复的念头。系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