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道清洗】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减少不必要的保健不批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食品城市供水管道清洗20日内提出,

现公开征求意见,评意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见告见函申请人如有异议,序意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并书面说明理由。保健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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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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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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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评意城市供水管道清洗保障申请人权利,见告见函保障申请人权利,序意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产品,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保健不批可以根据申请人的食品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经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经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收到申请人意见后,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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