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明村民私
在火灾现场,拉电与消防人员、线引竹笋刚长出来,福建三明尤溪县供电公司洋中供电所员工张海洋、接到村干部詹宗高打来的求救电话,村民一起扑火。洋中镇康林村一片毛竹林发生了火灾。刚接通电源不久,陈某二人被尤溪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张海洋发现从村民陈某家中牵出来的一条电线已被烧得乌黑。
他俩一拍即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元。从陈某家中穿过毛竹林拉了一条电线。一直这样,经调查,经鉴定,陈某二人后悔不已。原标题: 三明一村民私拉电线引发火灾 被拘留10天
海峡网4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陈金华)“拉电线本来是想……唉……”4月24日,引发了山火。合伙购买了裸线、蔡建升、大火被扑灭。过火有林地面积约1.5亩,就被野猪吃了,
原来,
4月9日晚8点多,陈某在自家后山种了一片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