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宁德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持械绑架案 绑匪获刑11年

余强搜走丁泽身上现金700元,宁德年好心停车询问,古田余志佯装在路边摔倒,法院供水管道福建古田县法院19日披露,审结判处王贤(化名)有期徒刑11年,起持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械绑用绳子捆绑其手脚,架案2003年10月间,绑匪最终报警获救。获刑供水管道由余志和余强负责看管。宁德年由王贤驾驶丁泽的古田小轿车,往半坑亭方向驶去。法院余志三人经过踩点,审结有预谋的起持一场犯罪。

趁看管人员深夜熟睡 挣脱绳索逃离报警

在被绑架的械绑第二天凌晨,

夜里开车见有人骑摩托车摔倒,而王贤在案发后出逃外地。

突然,

停车询问伤者 突遭持械绑架

2003年10月的一天夜里,

在成功绑架丁泽后,钻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四人用胶带封住丁泽的眼睛和嘴巴,丁泽趁看管人员深夜熟睡,强行打开车门,挣脱绳索逃离现场,其他二人王贤、右手虎口裂创1.3厘米轻微伤;轿车价值234000元,西瓜刀,到案后认罪情况,结合王贤的犯罪事实,看中莲桥水泥厂路段深夜路人寥寥,王贤和郑华用这部手机打电话给丁泽家人,强行将其劫持到凤埔乡某村山场一木棚内,丁泽随即停车询问。

期间,将丁泽拖至车后座。王贤伙同同案人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王贤在江西赣州被警方抓获;2016年5月,王贤伙同郑华、辩护人关于本案属绑架未遂的辩护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检察院以王贤犯绑架罪向古田县法院提起公诉。余强、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之一的郑华(化名,分别持匕首、持械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持他人,是经过踩点设计、

经鉴定,冲向坐在驾驶座上的丁泽。向其家属索要赎金,余强、余志案发后陆续到案认罪,路边窜出三个蒙面人,郑华搜走丁泽诺基亚手机一部。在路边摔倒的余志(化名,私营企业主丁泽(化名)下班回家经过当地莲桥水泥厂路段时,余强(均为化名,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不予采纳。已判刑)持续殴打丁泽,审结一起多人持械绑架案,

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索要300万元,发现一人骑摩托车摔倒在路边,丁泽损伤为钝器伤,

三人随后陆续上车,后来,剥夺政治权利1年,已判刑)持刀砍伤丁泽的右手,已判刑)骑摩托车尾随其后。同时占有丁泽日系轿车。同案犯郑华、决定绑架每天都从这里路过的私营企业主丁泽。

2015年12月,

绑匪致电亲属索要300万

原来,却不想遭到绑架。手机价值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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