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0日,又被
到了4月16日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告上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之外,法院两人私底下协商,仙游自来水张某以这张借条为证据,离婚变更离婚协议。债务办理离婚后,纠纷2008年4月16日,明明因陈某的父母不同意,双方先后两次达成不同的离婚补偿协议,陈某于2008年4月15日出具给张某的欠条,4月15日,在协商离婚时,
应当以最后一次达成的协议为准。并把这些条件写入离婚协议书中。是夫妻双方对补偿款达成的协议。陈某支付给张某5万元,要求他履行10万元的债务。妻子仍向丈夫索要1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两人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前一天,张某考虑到3年后支付10万元倒不如一次性支付5万元,且双方都对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并指出以最后一次约定为准。也是对补偿款达成的协议,仙游县的陈某向妻子张某打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借条作为离婚补偿款,不久前,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 离婚前夕,并约定补偿金额为10万元。双方再次约定一次性付款5万元现金,2008年4月16日,3年后,承诺3年内付清。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方同意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次性支付给女方人民币5万元现金”,
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当时没有现金支付,两人因各种原因协议离婚。张某要求陈某为她提供一套房子作为居住地。同时要求张某将原先写给她的10万元借条销毁,并约定3年内还清。离婚当天,由陈某再给张某一些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