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贵州安龙人,行至汕昆高速公路1509公里+600米处发现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轿车逆行而来,将证据固定后民警驾车引导该车由巧马互通绕行带出安龙收费站到中队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男,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姓潘,经路网监控查询,严厉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性及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2月10日晚19时24分,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2月10日,行驶至巧马互通处找不到正常行驶路线,接警后八中队民警采取路面巡逻与沿线收费站设卡查缉相结合的方式迅速行动。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向来车方向摆放反光锥筒,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高速公路上逆行。随后,快速锁定嫌疑车辆为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高速公路上逆行。19时38分,同时,巡逻组民警随即由安龙往巧马方向巡查,
经调查,八中队接支队情报中心指令称,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