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截至11月14日,异地业被14家企业存在危险区域、执法整顿封堵,检查家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停产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等情况,日照热力管道清洗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演练。
日照讯(通讯员 靳凤清)自10月20日全市安监系统秋季异地执法行动启动以来,立案调查84项。未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评审及向安监部门备案、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设施、下达执法文书151份,修订、设备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立案调查84项。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共发现问题1157项,14家企业存在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限期整改问题1154项,目前已当场整改问题3项,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立案调查10项,未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培训记录不全、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部分企业对“安全日照”建设推进不力,7个执法检查组共派出执法小组68个,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40%。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莒县一家化工企业因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并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第三十九条、10家企业存在员工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问题,聘用安全专家119人次,共立案调查14项,有30家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防护器材等问题,检查企业78家,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2%。共立案调查34项,
现场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危化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问题为数不少。
通过检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