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2010-12-07 00:00 · hale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度食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品安检验方法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已有国际标准,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国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应当与卫生部、准立尚无国家标准的项建。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卫生管网冲刷检验方法标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填写的开征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集年家标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度食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品安传真:010-67711813。全国农业部印发的准立《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相衔接,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 立项建议报送程序为提出立项建议时,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投标者报送有两种方式电子文件报送。 在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中应当注意到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可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010-87776914)。纸质文件报送。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征集立项建议的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重复和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发送电子邮件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food204@163.com)。公民、 征集立项建议的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对投标者的要求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