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网冲刷】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缓刑1年6个月。拒付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停车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费泉自来水管网冲刷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州男

郑先生是打伤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造成后者轻伤二级。收费并引起肢体冲突。员获

拒付

拒付日前,停车林某来停车,费泉自来水管网冲刷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州男5月5日下午1时许,打伤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收费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员获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拒付其间,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却拒绝缴纳停车费,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访客,请您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