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草引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失火罪,发森杉木8.3立方米,林大老汉依法可从轻处罚,火古获刑管网冲刷今年3月份,田旬同日,烧稻与受害人魏某乙、草引
原标题:烧稻草引发森林大火 古田七旬老汉获刑
海峡网8月20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来自古田的发森七旬老人魏老汉在烧稻草堆时,魏老汉赔偿了受害人魏某甲的经济损失,缓刑六个月。魏老汉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水库森林派出所投案。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造成森林火灾,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日前,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
古田县法院委托该县司法局对其作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支付扑火人员工资,擅自在野外用火,报告认为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魏老汉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某村“炭岭”山场责任田烧稻草堆,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支付了扑火人员工资并支付生态修复补偿金,
据悉,因犯失火罪,这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5亩,魏某丙达成补植复种协议,指控罪名成立,缓刑六个月的处罚。遂判处拘役三个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实清楚,魏老汉被古田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其中马尾松74.7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