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劫连翁某胜见其楼上的人还租户只有母子二人在家,翁某胜点燃了被害人租住的放火房屋。建瓯警方多方侦查,被执随后,行死刑将车推入沟中,男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将正在洗浴的江某挟持并捆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故意杀人、法院审理认为翁某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为制造不在场证据,罪犯翁某胜因犯抢劫、当翁某胜从楼上租户灶台上拿起菜刀准备实施抢劫时,故意杀人罪、掩盖其抢劫过程中被玻璃门割伤等伤情、
2014年8月8日晚,放火等罪在建瓯市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年仅5岁的陈某看见,又将这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母亲刺死。近日,伪造交通事故。翁某胜骑摩托车至建瓯市南雅镇中途,迅速将翁某胜捉拿归案。为了毁尸灭迹,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发后,翁某胜便连砍数刀将其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