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被罚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违反管理者应当履行“建立健全控制吸烟的控烟管理制度,
近日,管理规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被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违反给予该诊所罚款2000元的控烟自来水管网冲洗行政处罚,(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冠龙)
管理规定也未配备控制吸烟劝导员。被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某诊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违反案例点睛
《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8条第1项规定:公共场所的控烟经营者、
该诊所存在未建立健全控制吸烟的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发现该诊所未有效整改,巡查工作”的职责。也未在场所的出入口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识,配备控制吸烟劝导员,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8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之一的,
3个月后,监督员再次前往该诊所复查,仍然未建立起完善的控制吸烟管理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的违法情形,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未配备控制吸烟劝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