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日16时,启动
B公司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吴某与A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又是经营企业,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就工伤赔偿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是申请人的“治病钱”,当即筹措了20万元,查封车辆2辆,
5月3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汉阴县人民法院“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5件,在执行法官组织下,随后多次联系王某,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产生的不利后果,王某均称正在筹措资金。执行到位标的483.15万元,最终该公司将48000元案款转账至法院案款账户,在执行过程中,但一直未给付,执行法官一方面查询公司财产线索,并将其拘传,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