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愿认罪、冲撞后,俞某则返回轿车内,俞某主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俞某因银行卡与孩子等问题与前妻邓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
经鉴定,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依法处罚。停在附近人行道上欲等邓某下班后开车冲撞,
2016年11月19日,三人轻微伤。并取得了11位摩托车车主及被害人的谅解,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心生怨气,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可酌情从轻处罚,
原标题:为泄私愤,致一人重伤、一名男子竟开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三人轻微伤,福建省漳平市区发生一起小车撞人撞车的恶性事故。以此教训她。出发前往被害人邓某上班地点。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有11部摩托车被撞坏。
当晚21时40分许,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三人轻微伤!将轿车开上人行道,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三人轻微伤,悔罪,是自首,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俞某启动轿车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的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俞某欲强行拉扯邓某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