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倪健
心理编审:黄琪雅 余涛
心理终审:钟明明
心理表达了自己对于父母离婚的疏导想法和意愿。6月11日,家庭教育健康在判后答疑的指导同时,而后分居生活,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小东,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小东逐渐消除了紧张不安的情绪,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其儿子小东开展了心理疏导。法官还前往了小东的学校,将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希望学校对小东的学习生活给予更多关心关爱。根据该家事案件的矛盾特点,汉阴县人民法院平梁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
案件判决后,
为进一步加强家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考虑到离婚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详细听取意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主动与班主任及老师沟通,学习中的困难,为避免因父母离婚对小东的学习造成影响,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